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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种植质量安全制度(农产品种植质量安全制度有哪些)

2024-06-03 79

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1、第二十五条 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规定,在农产品经营中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具体农产品种类、市场类型及准入时间等细节,由各设区的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告。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

3、第二十一条农产品生产应当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机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第四条 省、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政府考评体系。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风险监测、宣传教育、能力建设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省、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畜禽产品安全监督机构承担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旨在确保农业初级产品的可靠性、适用性和内在价值。这些标准涵盖了产品在生产、储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因素,包括营养、危害和外在特征因子。它们不仅规定了产品的等级、规格和品质等特性要求,还设定了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的等级水平要求。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1、本条例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2、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3、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采用科学包装方法和先进标识技术,并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进行全程监控。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1、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农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即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 第三条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2、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和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一般是指规定农产品质量要求和卫生条件,以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3、违法用药的处罚。《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业投入品,将人用药、原料药或者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用于农产品生产、清洗、保鲜、包装和贮存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4、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标准、公布本省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