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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种植基地安全管理(农业种植基地管理制度)

2024-08-12 20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1、强化农产品生产监管:加强基地建设和产地环境保护,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整治活动,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组织实施监测,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监测检测。

2、方案一:组织实施:由区农业局统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具体实施。监测职责: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全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屠宰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3、力争到20__年,市、县两级基本建立起精简、统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布局合理、职能明确、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政府与企业联动、反应快捷、运行高效的预警应急防控体系。

4、第二章 风险监测第八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应当定期开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可以随时开展专项风险监测。第九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5、标准离差率法 本方法通过计算未来年预期现金流量的平均偏差来估量农业投资风险。具体步骤如下: 计算第t年的标准离差:\(dt = \sqrt{\sum (Xti - Xt)^2 \cdot Pi}\),其中\(Xt = \sum Xti \cdot Pi\)。 计算整个方案的标准差:\(D = \sqrt{\sum 2^t}\)。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1、为进一步提升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全程监管能力,按照20xx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发展园艺作物标准生产基地,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出口基地”的要求,我区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重点突破、分步推进、强化监管的原则,探索在农业系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的经验和模式。

2、**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以及食安委下发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从农产品生产到餐桌的各个环节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我县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

3、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宣传,强化了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积极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积极组织引导帮助龙头企业、专业协会、重点乡(镇)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并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的认证工作。

4、现就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总结如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为了切实抓好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不留死角,乡党委政府组织建立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副书记陈胜利任组长,崔伟彪副乡长任组长,农技站王拥伟站长,各办事处主任为组成成员。

5、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构建政府负总责、乡镇(办事处)有机构、监管到村、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意义,落实各成员位的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及安全工作计划(样稿)

1、为进一步提升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全程监管能力,按照20xx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发展园艺作物标准生产基地,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出口基地”的要求,我区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重点突破、分步推进、强化监管的原则,探索在农业系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的经验和模式。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农业产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国家越来越提高重视,也是政府要要求、人民有需求。

3、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构建政府负总责、乡镇(办事处)有机构、监管到村、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意义,落实各成员位的责任。

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第四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则负责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监管;环保部门则负责生产环境和污染源的管理,确保生产环境对食品安全无害。通过这些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沈阳市致力于构建一个安全、可靠的食用农产品市场环境。

沈阳市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各类违法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首先,对于未按照标准和规程生产的生产者,若无法追溯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将进行纠正,如拒不改正,将面临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具体见第二十二条。

沈阳市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的监管力度非常严格。根据第七条的规定,政府会根据本地资源条件,制定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规划,并在政策、资金和技术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支持,以确保这些产品的优质生产环境和设施。在生产基地的生产实践中,第八条规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管理措施。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以及其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山东省为保障农产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以及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条例。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第四章详细规定了农产品生产的各项标准和监管措施。首先,第二十三条规定,省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需依据国家标准制定全省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所有生产者必须严格遵守,确保生产过程的合规性,不得违反强制性技术规范。

山东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条例第七章详细规定了对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的全方位监督和管理措施。县级以上政府的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与工商、质检、环保等部门紧密合作,对农产品产地、农业投入品以及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管,实施了农产品质量监测制度和质量追溯体系,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构建完善的控制体系。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在第三章专门规定了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县级以上政府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有责任依法监管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以确保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